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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8年9月燕巢校區遺失物認領公告

附件檔案為108年9月1日至108年9月30日止,
由愛心人士拾獲至燕巢校區綜合業務處二組之遺失物品,
另外尚有數筆拾金(不附相片)、學生證等尚待認領。
本公告內拾金(物)之失主,請儘速至燕巢校區綜合業務處二組認領。
自108年10月1日起6個月內為認領期,逾期將依本校「校園遺失物處理要點」辦理。

若有相關疑問,請電洽燕巢校區 綜合業務處二組 分機18608 柯小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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